新京報訊 (記者 劉洋 通訊員 黃碩) 三人利用一臺“偽基站”設備多次非法利用占用通信頻率,群發廣告短信獲利,致51.8萬手機用戶通信中斷。記者獲悉,因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,劉興盛等今日被公訴至朝陽法院。
被告人劉興勝、陳香豆、張冰冰三人均為億聯高科(北京)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員工,其中劉興勝系公司法定代表人,陳香豆任總經理,而張冰冰則是業務經理。
公訴機關指控,2013年12月,劉興勝、陳香豆以1.8萬元的價格購買了1台“偽基站”設備,用於群發短信廣告業務。後劉興勝、陳香豆、張冰冰三人先後在朝陽區十八里店汽配城等地,多次非法利用占用中國移動北京分公司使用的頻率,強行與有效範圍內的不特定移動用戶手機建立連接,迫使手機用戶與移動通信網絡連接中斷,併發送廣告短信。
2014年3月20日,公安機關在建外大街16號東方瑞景某房間內將三人抓獲,當場起獲“偽基站”設備1台、筆記本電腦3台。警方對扣押的“偽基站”設備和筆記本電腦進行了檢查,從筆記本電腦中提取到了群發短信軟件。經查,被告人共使用“偽基站”設備獲取手機“IMSI識別碼”518746個,每個“IMSI識別碼”對應一個手機號碼,也就是說共造成518746名手機用戶通信中斷。
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劉興勝、陳香豆、張冰冰非法占用移動公司頻率,使用“偽基站”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,截斷通信線路,造成用戶通信中斷,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24條第1款之規定,應當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刑事責任,故依法提起公訴。
同時,公訴機關指出鑒於到案後三人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從輕處罰。被告人張冰冰系從犯,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。
據悉,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,本案將於下周開庭審理。
(編輯:SN098)
- Jun 23 Mon 2014 23:23
3人用偽基站群發廣告致逾50萬手機通信中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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